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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级经济师考试经济基础考点精讲(十一)
发布时间:2010/5/29 12:28:25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财政收入概述
  财政收入原则包括: 1.发展经济,扩大财政收入来源的原则。经济发展水平是制约财政收入规模的根本性因素。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生财”的含义是支持和推动市场内在机制的生成与发育,减少不必要的干预,使市场机制的运行和传导更有效率。2.兼顾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的原则。3.规范政府间收入分配关系的原则。
  财政收入分类:通常按政府取得财政收入的形式进行分类。分为税收收入、国有资产收益、国债收入、收费收入。1.税收收入,是现代国家财政收入中最重要的收入形式和最主要的收入来源。(1)税收收入按征税对象的不同,分为流转税、所得税和财产税。流转税是我国税收收入的主体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等。所得税包括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我国的财产税包括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契税。此外我国还有资源税类(资源税和土地使用税)和行为税类(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2)税收按计量标准划分,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3)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划分,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消费税属于价内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4)按税负能否转嫁划分,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在直接税下,纳税人即负税人;在间接税下,纳税人不一定是负税人。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财产税属于直接税;流转税属于间接税。(5)按税收管理权限和使用权限分类,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以及中央和地方共享税。我国消费税、关税等属于中央税;契税、房产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属于地方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证券交易印花税属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2.国有资产收益:国有资产收益不具有强制性和固定性的特征。3.国债收入,具有自愿、有偿、灵活性特点。4.收费收入,可分为使用费和规费。收费收入具有有偿性和不确定性的特点,不宜作为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财政收入规模变化:财政收入规模是衡量一个国家政府财力的重要指标,它表明该国政府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职能范围的大小。保证财政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是一个国家政府的主要财政目标之一。财政收入规模分为绝对规模和相对规模。绝对规模是指财政收入占国民经济总量的比重。相对规模指标常用的有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等。影响财政收入规模的因素主要是经济发展水平、收入分配政策、价格。    税收:是政府为实现其职能的需要,凭借政治权力,依照法定标准,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税收的征收主体是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税收体现了一种特定的分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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