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培训
外语培训
计算机
IT认证
职业资格
财会金融
职业技能
中小学
考研硕士
企业培训
出国留学
脑力开发
综合资讯
公务员
建筑
学历教育
医药
外贸
超级分类
电子商务
会议
总裁世界
最新开课
最新机构
最新资讯
课程资料
课程专题
网站地图
答:根据“深府[2001]94号”文的规定,下列用地也可以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但必须按公告的市场价格出让,并将出让情况予以公示:
(一)属特区急需或特别鼓励发展的项目用地;
(二)市政府以土地入股合作的项目用地。
最新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