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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辅导:所得税制度(5)
发布时间:2010/3/5 22:22:13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5.公式中“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教材125页第一段
  亏损:是指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
  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先亏先补)
  【例题17:课后题第14题】
  某企业2008年亏损20万元,2009年亏损10万元,2010年盈利5万元,2011年亏损15万元,2012年盈利8万元,2013年盈利6万元,2014年度盈利74万元,则2014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是( )
  A47万元 B 48万元 C 49万元 D 74万元
  答案:C
  解析:08年度的20万元亏损,应由2009-2013年这五年的盈利来弥补。2010年弥补5万,2012年弥补8万,2013年弥补6万,总计弥补19万元,剩余1万元的亏损,不得再用税前所得弥补。
  09年亏损,应由2010-2014年的盈利来弥补,由于2010、2012年和2013年的盈利均弥补了2008年的亏损,所以应由2014年的盈利来弥补10万元亏损。
  2011年15万元亏损,也由2014年的盈利来弥补
  补亏之后,2014年的盈利为74-10-15=49万元,纳税所得额为49万元
  6.清算所得
  清算所得=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者交易价格-资产净值-清算费用-相关税费
  资产净值是指有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已经按照规定扣除的折旧、折耗、摊销、准备金等后的余额。

  六,资产的税务处理
  (一)资产税务处理的基本原则
  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
  (二)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1)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3)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4)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
  (5)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计税基础。
  (6)改建的固定资产,除已足额提取折旧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以外,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
  2.不得计提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4)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6)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7)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①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②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③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4.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5.从事开采石油、天然气等矿产资源的企业,在开始商业性生产前发生的费用和有关固定资产的折耗、折旧方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例题18:04年单选】下列固定资产中可以计提折旧的是( )
  A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B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C未使用的房屋 D未使用的机器设备
  答案:C
  解析:注意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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