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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贷理人《理论与实务》预习:危险货物基础知识(1)
发布时间:2010/3/28 9:51:02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危险货物基础知识(1)

  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燃烧、爆炸、腐蚀、毒害、放射射线、污染等性质,在运输、装修和储存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毁损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危险货物一旦发生事故,将给人身、财产及水域、陆域、大气环境造成严重的损害。
  危险货物根据运输形式的不同分为包装危险货物和散装危险货物。
  第二节 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一 国际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二 国内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例题:当外贸出口时,如果我国《水路危规》与《国际危规》对危险货物的分类不一致,在国内运输区段内,其包装件要标贴《国际危规》要求的危险货物标志。
  第三节 危险货物的分类和特性
  国际危险货物运输中,危险货物的分类以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为依据。它分为9大类
  第1类 爆炸品 包括爆炸性物质、烟火物质和爆炸性物品。具体定义为:
  (1) 爆炸性物质细致固体或液体物质,能通过本身的化学反应产生气体,其温度、压力和速度会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甚至包括不放出气体的烟火物质。
  (2) 烟火物质系指一种或几种物质的混合物,设计上通过产生热、光、声、气体或所有这一切的结合达到一种效果,这些效果是通过非爆燃性的、自续的、放热等一些化学反应产生的。
  (3) 爆炸性物品系指含有一种或多种爆炸性物质的物品。
  按爆炸产生的危险性分类,第1类爆炸品可分为6小类
  第1.1类 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第1.2类 具有拋射危险,但没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或物品
  第1.3类 具有燃烧危险、较小爆炸或较小抛射危险,火箭有两种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或物品
  第1.4类 无重大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第1.5类 有整体爆炸的危险但极不敏感的物质
  第1.6类 无整体爆炸危险的极不敏感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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