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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辅导:商品劳务税制度(3)
发布时间:2010/3/13 17:16:04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五) 部分货物的征税规定
  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
  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应当征收增值税
  3、建筑材料、构件:
  (1)基本建设单位和建筑安装企业附设工厂、车间生产的水泥预制构件、其他构件或建筑材料,凡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的建筑工程的,应视同对外销售,在移送环节征收增值税
  (2) 对于在建筑现场制造的预制构件,凡直接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建筑工程的,不征收增值税。
  4、集邮商品生产、调拨征收增值税,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与个人销售集邮商品征收增值税。
  5、缝纫(属于加工业务),应当征收增值税
  6、饮食业销售货物
  (1)饮食店、餐馆、酒店、宾馆、饭店等单位发生属于营业税“饮食业”应税行为的同时销售货物给顾客的,不论顾客是否在现场消费,其货物部分的收入均应当并入营业税应税收入征收营业税.
  (2)饮食店、餐馆、酒店、宾馆、饭店等单位附设门市部、外卖点等对外销售货物的,应当根据规定征收增值税
  (3)专门生产或销售货物(包括烧卤熟食品在内)的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应当征收增值税。
  四、 增值税税率
  (一)税率
  1.基本税率(17%):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2.低税率(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农业产品
  (6)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
  (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零税率:纳税人出口货物,除了原油、柴油、新闻纸、糖、援外货物和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目前包括天然牛黄、麝香、铜、铜基合金和白金等)外,税率为零。
  4.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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