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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房产估价师辅导:加强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
发布时间:2010/2/24 0:39:39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解决群众住房问题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住房问题关系国计民生,中央重视、社会关注、群众关心。有关媒体调查,75.3%的受访群众最关注住房问题。住房问题既是经济问题、也是社会问题。联合国提出的人人享有适当的住房和日益城市化进程中人类住区的可持续发展,表明全人类在住房问题上的共同立场和观点。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也是政府、社会、企业和公民共同的责任和义务。
  我国曾经在相当一段时期内存在住房严重短缺的问题,20多年来,我们坚持以改革的办法解决住房发展中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引导富裕起来的农民建设住房,为城乡住房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和体制保障,走出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住房发展道路。
  进入21世纪后,我国城乡每年新建住宅13亿平方米左右;其中城镇每年新建住宅5-6亿平方米,住宅投资年均增长19.8%以上,居民住房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到2005年,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由1980年的约7.2平方米提高到2005年26平方米以上;农民人均住房面积由1980年的9.4平方米提高到29平方米以上。城镇住宅工程质量、功能质量和综合配套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从总体上看,我国走过了住房严重短缺时代,正在向更加注重改善居住质量的阶段发展。
  但我国的住房发展仍面临严峻的挑战,与城镇居民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相比,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相比,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相比,还有许多不相适应的方面和不和谐因素,还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如:中低价位、中小户型住房供应不足,部分城市住房价格和租金上涨过快,低价位住房位置偏远、生活成本高,相当一部分群众还住在环境恶劣的危旧房中,住房发展粗放型的增长方式没有根本改变,物业管理中服务不到位、乱收费及侵害业主权益,以及在房屋拆迁和房地产市场活动中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这些矛盾和问题的产生,既与我国所处的发展阶段有关,也与部分地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因素,制度安排不完善等有关。我国正进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阶段,居民消费正处于升级换代过程中,同时也是矛盾凸现期。我国新的住房制度框架已经建立,但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没有跟上。不少地方住房货币补贴落实不到位;一些地方没有根据政策变化及时调整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收入线标准,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不足;住房保障制度推进不力,地级以上城市中,近1/4尚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引导住房合理消费的政策不完善,存量住房交易、租赁市场发展滞后。对市场的调控和监管、维护群众合法住房权益、政府公共服务等方面,还有许多工作没有跟上。
  我们应该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发展中的问题,要立足现实总结经验和教训,着眼未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以不断改善和提高群众居住条件与水平,维护群众的住房权益为动力,切实把住房发展转入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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