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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复习指导(3)
发布时间:2010/1/6 8:37:44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5 .土地开发、利用的限制
  一宗土地所受限制的种类和程度,对其价值有着重大影响。对土地利用的限制可归纳为三个方面:
  (1) 土地权利的设置以及行使的限制。中国大陆目前主要有所有权、使用权、租赁权、抵押权、典权、地役权。其中所有权属于自物权,其余属于他物权。
  另外,地下矿藏、埋藏物是否能够自动地归属于土地拥有者,世界上各个国家和地区的规定不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国家按照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但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除外”。
  (2) 房地产相邻关系的限制。相邻关系的实质,从义务方面来说是对房地产所苟权和使用权的一种限制。在现实巾,主要有两种相邻关系:①通风、采光、排水、排污的相邻关系;②险情危害的相邻关系。
  (3) 土地使用管制。有意义的土地使用管制主要是耕地转为非耕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以及城市规划。例如:城市规划对土地用途、建筑高度、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的规定。
  6 .从房地产估价角度对一宗土地的基本认识主要包括的方面
  (1) 坐落; (2) 面积,此为依法确认的而积,通常以 m2 表示; (3) 形状; (4) 四至,对其描述的顺序最好为东、南、西、北; (5) 地势; (6) 周围环境、景观,通常用图片来说明; (7) 利用现状; (8) 产权情况; (9) 地质和水文状况; (10) 基础设施完备程度和土地平整程度; (11) 土地使用管制,即城市规划限制条件:土地用途、建筑高度、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后退红线距离 ( 是规定建筑物应距离城市道路或用地红线的程度 ) 、建筑间距、绿地率 ( 是指用地红线绿化用地的总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 ) 、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体量、体型、色彩、地面标高、其他要求: (12) 其他。
  7 .容积率、建筑密度的概念
  容积率是—块土地上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与该块土地总面积的比值,即:容积率=总建筑面积 / 土地总面积;建筑密度又称建筑覆盖率,通常是指一块土地上所有建筑物的基底总面积占该块土地总面积的比例,即:建筑密度=建筑基底总面积 / 土地总而积。
  8 .建筑结构、建筑结构类型的种类
  建筑结构是指建筑物中由承重构件 ( 基础、墙、柱、粱、屋架、支撑、屋面板等 ) 组成的体系。一般分为: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简易结构。

  9 .从房地产估价角度对建筑物的基本认识主要包括的方面
  (1) 坐落; (2) 面积 ( 有的建筑物需用体积来说明,如仓库;有的建筑物需用其他单位来说明,如停车场用车位数,旅馆用床位数或房间数,电影院用座位数,医院用床位数 ) ; (3) 层数和高度; (4) 结构; (5) 设备; (6) 装修,分为内装修和外装修; (7) 公共配套设施完备程度; (8) 平面布置,包括平面图、户型图等; (9) 外观,包括外观图片等; (10) 建成年月,包括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 (11) 维修、保养情况及完损程度; (12) 利用现状; (13) 产权状况,建筑物的所有权除了独有、共有,还区分所有。其中,共有,有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情况。在按份共有中,共有人根据各自的份额对共有的房地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在共同共有中,共有人对共有的房地产共同享有权利,共同承担义务。法律规定,转让共有的房地产时,需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区分所有是以建筑物的某一特定部分为客体而成立的房地产所有权形式,是一种复合性的权利,由专有部分的所有权 ( 该部分通常为独有,但也可能为共有,但这种共有不是建筑物各专有部分的所有人之间的共有 ) 、共用部分的持份权 ( 该部分为建筑物各专有部分的所有人之间按份共有 ) 和因共同关系所产生的成员权构成; (14)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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