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珠峰网资料 >> 财会金融 >> 注册税务师 >> 正文
2015年税务代理实务预习:税务管理概述(3)
发布时间:2010/1/22 9:27:55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紫藤
  四、纳税评估
  "纳税评估"是当前税收征管工作中加强税源管理的重要内容。
  (一)纳税评估的概念
  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纳税申报(包括减免缓抵退税申请,下同)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管理行为。
  纳税评估工作主要由基层税务机关的税源管理部门及其税收管理员负责,重点税源和重大事项的纳税评估也可由上级税务机关负责。对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的纳税评估,由其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申报所在地税务机关实施,对汇总合并纳税成员企业的纳税评估由对其监管的当地税务机关实施;对合并申报缴纳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企业分支机构的纳税评估,由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实施。
  (二)纳税评估的工作内容
  对评估分析中发现的问题分别采取税务约谈、调查核实、处理处罚、提出管理建议、移交稽查部门查处等方法进行处理;维护更新税源管理数据,为税收宏观分析和行业税负监控提供基础信息等。
  (三)纳税评估的指标
  主要指标分为两类:通用分析指标和特定分析指标。
  (四)纳税评估的对象本文
  纳税评估的对象为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管理的所有纳税人及其应纳所有税种。
  综合审核对比分析中发现有问题或疑点的纳税人要作为重点评估分析对象;重点税源户、特殊行业的重点企业、税负异常变化、长时间零税负和负税负申报、纳税信用等级低下、日常管理和税务检查中发现较多问题的纳税人要列为纳税评估的重点分析对象。
广告合作:400-664-0084 全国热线:400-664-0084
Copyright 2010 - 2017 www.my8848.com 珠峰网 粤ICP备15066211号
珠峰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