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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注税《税法二》预习:应纳税额的计算(4)
发布时间:2010/1/19 15:01:45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紫藤
  8.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收入的情况。
  2008年 CTA
  对我国远洋运输船员2007年度的工资、薪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遵循的规定有 ( )。
  A.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1600元的费用
  B.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4800元的费用
  C.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
  D.船员的伙食补贴不计入其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
  E.按照年薪制即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方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答案:BCD
  【解析】对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的职工工资,采取按年计算、分月预缴方 式计征个人所得税;年度终后30日内,合计其全年工资、薪金所得,再按12月平均并计算实际应纳税款,多退少补。在统一扣除1600费用的基础上,准予再扣除税法规定的附加减除费用标准。由于船员的伙食费统一用于集体用餐,不发给个人,故允许该项补贴不计入船员个人的应税工资、薪金收入。
  6.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的扣除标准。
  个人取得的公务交通、通信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1.一般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2000或48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教材例题】某经理为中国公民,2008年下半年每月取得工资收入5000元。计算该经理下半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案】(1)每月应纳税额=(5000-2000)×15%-125=325(元)
  (2)下半年应纳税额=382×6=1950(元)
  如果题目中2008年每个月的工资收入是5000元,要求计算全年的应纳税额:[(5000-1600)×15%-125]×2+[(5000-2000)×15%-125]×10=770+3250=40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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