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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外销员考试出口合同的履行复习资料四
发布时间:2009/9/26 13:29:31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四) 款

  我国出口结汇的办法有种:收妥结汇、押汇。
  n 收妥结汇,又称收妥付款,是指议付行收到外贸公司的出口单据后,经审查无误,将单据寄交国外付款行索汇,待收到付款行将货款拔入议付行帐户的通知时,即按当日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给外贸公司。
  n 押汇,又称买单结汇,是指议付行在审单无误情况下,按信用证条款买入受益人(外贸公司)的汇票和单据,从票面金额中扣除从议付日到估计收到票款之日的利息,将余款按议付日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拔给外贸公司。议付行向受益人垫付资付资金买入跟单汇票后,即成为汇票持有人,可凭票向付款行索取票款。银行做出口押汇,是为了对外贸公司供资金融通,有利于外贸公司的资金周转。
  n 定期结汇。指议付行根据向国外付款行索偿所需时间,预先确定一个固定的结汇期限,到期后主动将票款金额折成人民币交给受益人。
  在单证不符的情况下,一些处理方法
  1、 采用担保议付
  2、 采用“电提”方式征求意见
  3、 改为证下托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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