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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师制度指导:公共建筑及其用地的规划布置
发布时间:2009/12/7 12:22:26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公共建筑及其用地的规划布置(熟悉)
  公共建筑是居住区规划设计的一个重要组成内容,它不仅与居民的生活密切相关,而且在体现居住区的面貌方面也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1.公共建筑的分类
  一般根据公共建筑的使用性质和居民对公共建筑使用的频繁程度来进行分类。按公共建筑的使用性质可分为八类系统:教育,医疗卫生、商业、服务业、文娱体育、金融邮电、行政管理及市政公用系统。按居民对公共建筑的使用频繁程度可分为居民每日或经常使用的公共建筑(如菜市场、超级市场)和居民必要的非经常使用的公共建筑。
  2.公共建筑定额指标
  公共建筑定额指标包括建筑面积和用地面积两项。公共建筑定额指标的计算方法一般有两种。①以每千居民为计算单位,故称千人指标。②民用建筑综合指标。民用建筑综合指标包括家属宿舍、单身宿舍和公共建筑三大内容。
  3.公共建筑的规划布置
  公共建筑的规划布置应按照分级、规模、配套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进行,一般与居住区的规划结构相适应。居住区公共建筑按二级或三级布置,分别为居住区级、小区级和组团级。规划布置的基本要求如下:①为便于居民使用,各级公共建筑应有合理的服务半径,一般为居住区级800—1 000m,居住小区级400—500m,居住组团级150~200m  ②应设在交通比较方便、人流比较集中的地段,要考虑职工上下班的走向;③如为独立的工矿居住区或地处市郊的居住区,则应在考虑附近地区和农村使用方便的同时,要保持居住区内部的安宁;④各级公共服务中心宜与相应的公共绿地相邻布置,或靠近河湖水面等一些能较好体现城市建筑面貌的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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