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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公共管理硕士MPA行政学笔记(6)
发布时间:2009/11/18 10:47:21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紫藤
  财政管理的概念:财政管理是政府通过税收和公共支出等手段,为贯彻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实现公平与效率、抑制经济周期等特定目标而制定和采取的财政方针、准则、策略的总称。
  公共财政的概念:公共财政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财政就是指公共财政。而我们运用的“公共财政”特指我国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财政。 公共财政的前提条件是市场经济的建立。
  财政分税制的概念:分税制是通过对税种和税收管理权限的划分确立政府间财力分配关系的一种制度,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是国家财政管理体制的一种形式。
  财政管理的基本内容:
  1、财政收入管理。财政收入即政府取得的资源,主要指资金,也包括土地、机器、设备和劳力。取得收入的主要目的是使政府能够通过使用资源来履行其职能。公共财政收入的基本分类是根据收入的具体形式来划分,可分为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两大类。其包括(1)财政收入的形式和渠道(2)公共收入的管理方式,可分为预算管理和非预算管理两种。
  2、财政支出管理,财政支出管理主要是规定财政分配中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通过对财政资金的有计划分配,满足社会的公共需要,实现国家的各种职能。财政支出管理的核心是确定财政支出规模的结构和范围。
  国家预算:是政府的财政收支计划,它具体规定计划年度内国家财政收支指标及其平衡状况,反映政府活动的范围、方向和政策,是政府有计划地集中和分配资金,调节社会经济生活的主要财政手段和财政机制,因而是财政管理的关键和中心内容。
  税收:税收作为一种以法律为依托的财政管理手段,与其他公共财政收入形式相比,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三个基本特征,这三个基本特征集中体现了税收的权威性。
  财政政策:财政政策是国家以特定的财政理论为依据,运用各种财政工具以达到一定财政目标的经济政策,简单地说是政府财政行为的准则。
  我国财政管理体制的完善:1、建立规范的分税制。2、加强支出管理,提高转移支付水平。3、调整税费关系,规范政府收入。4、健全财政管理体系。
  行政立法的概念:行政学上的行政立法有三层含义:
  1、泛指关于行政机关的行政法律规范,既包括行政机关也包括立法机关制定的行政法律规范。
  2、泛指行政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和结果。
  3、特定的有权行政机关制定规范行文件的行为。我国宪法和法律所确认的行政立法是最后一种意义上的行政立法,即有权的国家行政机关依照宪法、法律和有权机关的授权而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
  行政立法体制的概念:行政立法体制是一个国家的行政立法主体的设置及其权限划分,它是一个国家的立法体制的组成部分。我国现行行政立法体制是一个多层次的、分等级的严密统一体系。
  行政立法的种类:行政立法分为:1、一般授权立法和特别授权立法。2、中央行政立法和地方行政立法。3、执行性立法、补充性立法、自主性立法和试验性立法。
  行政立法必要性:1、“积极行政”的需要。2、依法行政的需要。3、完善民主的需要。4、提高效率的需要。
  行政立法权限的划分:1、行政立法权限划分的含义。2、国家权利机关的行政立法。3、国务院的行政立法权限。4、国务院各部门的行政立法权限。5、地方人民政府的行政立法权限。
  中西方行政立法体制比较:
  A共同点;行政立法主体或委任立法主体都得到宪法和法律的授权或代议机关的委托来实施立法。2、随着行政立法主体或委任立法主体级别的由低到高,其立法权限、立法的影响力也由低到高逐渐递增。
  B差异点:1、行政立法或委任立法主体范围的差异。2、立法范围的差异。
  行政立法的原则、程序和效力:
  行政立法的原则:(1)依法立法原则(2)民主立法原则(3)实事求是原则(4)加强管理与增进权益相协调原则。
  行政立法的程序:(1)编制立法规划(2)起草(3)征求意见(4)审查(5)通过(6)公布和备案(7)修改和废止。
  行政立法的效力:(1)行政立法效力的概念(2)行政立法的效力等级(3)行政立法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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