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 章 行政法基本理论概述
第一节 行政法概述
首先要注意三个概念:行政、行政权、行政法。
一、行政、行政权
(一)行政
行政,即“公共行政”,指国家行政机关或依法享有行政权的组织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管理和控制。
它具体包括四层意思:
1.行政活动的实施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或其他依法享有行政权的组织;
2.行政活动的范围逐步扩大,现代行政已不限于管理国家事务,还越来越广泛地管理公共事务;
3.行政活动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组织管理;
4.行政活动的方法和手段是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
注意以下几点:
1.我们讲的“行政”指的是“公共行政”;
2.行政活动的实施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或其他依法享有行政权的组织;
3.公共行政是一种国家职能活动,是代表国家意志并以国家名义实施的,因而具有权力强制性和国家意志性,其他社会组织的一切活动都受其约束、支配,其管理活动的效力和后果,也都将最终归属予国家。
(二)行政权
行政权是由国家宪法、法律赋予的,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规范、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力,是国家政权的组成部分。
这一概念有三层意思:一是行政权来源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二是行政权由国家行政机关代表国家行使,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国家机关各司其职;三是行政权是国家政权组成之一。
(三)行政法的概念和特征
1.行政法的概念
行政法是关于行政权力的授予、行使以及对行政权力进行监督和对其后果予以补救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有以下四层含义:
(1)行政法是设定行政权力的法
(2)行政法是规范行政权力如何行使和运用的法
(3)行政法是监督行政权力的法
(4)行政法是对行政权力产生的后果进行补救的法
2.行政法的特征
(1)行政法在形式上的特征
①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
②行政法数量多
(2)行政法在内容上的特征
①行政法内容广泛。
②行政法易于变动。
③行政法中往往包含实体与程序两种规范。
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即行政法治原则,是贯穿于行政法中,指导行政法的制定与实施的根本准则,具有其他任何原则不能替代的作用。它对行政主体的要求可概括为依法行政,具体可分解为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应急性原则。
1.行政合法性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简称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不仅应遵循宪法、法律,还要遵循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既要符合实体法,义要符合程序法。
合法性原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1)行政权力的存在有法律依据。
(2)行政权力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行使。
2.行政合理性原则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符合理性。其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
合理性原则包括以下内容:
(1)行政行为应符合立法目的或立法动机
(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考虑相关因素的基础上
行政行为作出时涉及多种因素,合理的行政行为应当考虑到相关因素,不应该考虑与行政行为无关的因素。
(3)平等地适用法律规范,符合公正法则
(4)符合自然规律和社会道德
3.行政应急性原则
应急性原则,是指在特殊的紧急情况下,出于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明确法律依据的或与通常状态下的法律规定相抵触的措施。它是现代行政法治原则的重要内容,是合法性原则的例外。但应急性原则并非排斥任何法律控制,不受任何限制的行政应急权力同样是行政法治原则所不容许的。
一般而言,行政应急权力的行使应符合四个条件:一是存在明确无误的紧急危险;二是非法定机关不得行使应急权力,否则无效,除非事后经有权机关作出特别决定予以追认;三是行政机关作出应急行为应接受有权机关的监督,尤其是权力机关的监督;四是应急性权力的行使应该适当,应将负面损害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考试时,至少要先“定性”,定性就是以理解,通过分析、运用能够做出来。
至少框架要记住:如画一棵树
树干→树枝→树叶
三、行政法的渊源
1.行政法的渊源
行政法的渊源,是指行政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和来源。我国行政法的来源广泛,主要是各类国家机关所创制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一般来讲,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
(1)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各项立法的依据。
(2)法律
法律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律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一般法律。
(3)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行政法规的效力仅次于法律,高于行政规章和地方性法规。
在此,解释一个概念:
宪法→法律→法规
上位法
下位法
行政法规作为行政法的渊源,必须满足两个前提条件:一是行政法规从属于宪法和法律,不得与宪法、法律相抵触;二是行政法规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制定公布。
(4)行政规章
行政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
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按照规定程序制定的规定、办法、实施细则、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行政规章规定的事项属于执行法律或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其效力等级低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地方规章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及经济特区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制定的普遍适用于本地区行政管理工作的规定、办法、实施细则、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5)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及经济特区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地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6)民族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指民族自治地方的权力机关,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结合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特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7)行政法的其他渊源
除上述渊源外,行政法还有一些其他渊源,包括国际条约和协定中涉及国内行政管理的部分,对行政活动具有约束力的法律解释以及行政机关与执政党、社会组织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2.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效力等级关系
《立法法》规定:国务院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各部门规章之间、各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它们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第二节 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由行政法调整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其含义可从三方面理解:
1受行政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主要是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
2.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法对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进行调整后所形成的法律关系;
3.行政法律关系具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与义务内容。行政法律关系主要有两类,即狭义的行政法律关系和监督行政法律关系。
建议从“三个要素”把握:
主体、客体、内容
一、行政法律关系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
行政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是行政法的存在。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由行政法调整的在行政主体行使职权时与相对方形成的一种行政法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这里就是通常所说的狭义的行政法律关系。 : [NextPage]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要素
由主体、客体、内容三方要素构成。
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亦称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权利与义务的享有者和承担者,包括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
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标的或对象。包括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物质利益是指能满足人们物质需要的实际存在的物体,如水、土地、大气、矿产、房屋等;精神利益是指能满足人们精神需要的无形的客观事物,如人格、文艺创作成果等。
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
1.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一方必须是行政主体;
2.行政法律关系具有非对等性,即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对等;
3.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一般是法定的,即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通常不能相互约定权利义务,不能自由选择权利和义务,必须依据法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4.行政主体实体上的权利义务是重合的;
5.大多数的行政法律关系争议由行政机关和行政裁判机构依行政程序或准司法程序解决,只有在法律有规定的情况下,才可通过法院适用司法程序解决。
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
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
行政主体的权利和义务,通常又称为职权和职责。行政主体的权利即它的职权,主要有行政立法权、行政决定权、行政命令权、行政制裁权、行政强制权、行政司法权等。行政主体的义务即它的职责,主要包括正确适用法律、依法行使职权、遵守法定程序等。
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与它们在其他部门法和宪法上的权利义务是不同的,但又与宪法上的基本权利义务有密切联系。大体上行政相对人的权利有三方面(此处仅指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
(1)行政参与权。是指行政相对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参与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利。包括直接参与管理权、了解权、听证权、行政监督权、行政协助权等。
(2)行政受益权。是指行政相对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从行政主体或通过行政主体的管理活动获得利益。包括:就业权,享受养老、保险、救济金等社会福利的权利,获得许可、奖励、减免税等其他利益的权利,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3)行政保护权。是指行政相对人的合法利益受到侵犯时,有权获得行政法上的保护。包括两方面:第一,当行政相对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受到其他公民或组织侵犯时,有权请求行政机关予以保护;第二,当行政相对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受到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侵犯时,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在权益受到行政行为侵害造成损失时,有获得赔偿或补偿的权利。
行政相对人的义务主要有:遵守行政法规,服从行政管理,执行行政决定等。
二、监督行政法律关系
(一)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与行政法律关系的区别
1.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始终处于主导地位,而在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中,监督主体如权力机关、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等处于主导地位,行政主体处于受监督地位;
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相对于行政主体的另一方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而在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中,相对于行政主体的另一方是监督主体;
2.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质财富、精神财富等,而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是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
3.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而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也是主体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但这些权利和义务是不一样的。
(二)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及特征
监督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国家有权机关或其他依法享有监督行政权的主体在监督行政行为过程中,与行政主体之间形成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关系的总称。
监督行政法律关系是基于对行政权力控制的需要依法产生的,包括以下含义:第一,它是国家有权机关或其他依法享有监督行政权的主体与行政主体之间依法形成的关系;第二,它是在监督行政行为过程中形成的;第三,它是一种被行政法调整后具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关系;第四,其客体主要是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
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基本特征有:
1.监督行政法律关系是一种多重复杂的法律关系。在我国,依法对行政有监督权的主体很多,如权力机关、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等,这些监督主体在监督行政过程中,分别与行政主体形成不同的监督行政法律关系。
2.监督行政法律关系包含着行政诉讼法律关系。行政诉讼法律关系是以审判机关为监督主体的重要的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也是一种依申请的外部监督行政法律关系。
3.监督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多具有非对等性,一般来说,监督主体居于主导地位,与被监督主体相比,享有较多的权利。
4.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只能是行政行为。
(三)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与行政法律关系的联系
监督行政法律关系是在行政法律关系的基础上产生的;两者之间相互影响,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化可能导致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相对于行政主体而言,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非对等性与行政实体法律关系中的非对等性是倒置的,这两种倒置的结合体现了行政法的平衡精神。
【单项选择题】
1.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 )。
A.相同情况必须相同对待
B.行政机关作出影响相对人利益的决定时,必须存在相关的法律依据
C.行政行为必须符合行政机关的目的
D.行政行为必须符合立法动机
答案:B
2.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又称为( )。
A.行政法治原则
B.行政公正原则
C.行政合法原则
D.行政效率原则
答案:A
3.下列各项中,( )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A.立法法
B.宪法
C.行政法规
D.行政规章
答案:B : [NextPage]
4.合理性原则作为一个普遍适用的行政法原则,内容包括( )。
A.行政行为必须证据充分
B.平等地适用法律规范,符合公正法则
C.行政行为不能超越法定权限
D.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定程序
答案:B
5.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基本特征有( )。
A.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一方必须是行政主体
B.监督行政法律关系包含着行政诉讼法律关系
C.行政法律关系具有非对等性
D.行政主体实体上的权利义务是重合的
答案:B
6.行政合理性原则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 )。
A.行政违法行为的存在
B.公务员业务素质的差异
C.行政管理事项的复杂性
D.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
答案:D
7.行政合法性原则包括( )。
A.行政行为应符合立法目的或立法动机
B.行政活动必须根据法律
C.行政行为应建立在考虑相关因素的基础上
D.符合自然规律和社会道德
答案:B
8.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 )。
A.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
B.行政法律关系中处于被管理地位的一方当事人
C.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权利与义务的享有者和承担者
D.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标的或对象
答案:D
【多项选择题】
1.在行政法律关系中,( )。
A.行政主体始终处于主导地位
B.当事人一方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
C.客体只能是行政行为
D.当事人之间一律不能相互约定和自由选择权利和义务
E.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对等
答案:AE
2.对行政法律关系特征表述正确的是( )。
A.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对等
B.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一方必须是行政主体
C.行政法律关系具有非对等性
D.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一般是法定的
E.行政主体实体上的权利义务是重合的
答案:BCDE
3.行政法治原则可以分解为( )。
A.行政合法性原则
B.行政效率原则
C.行政应急性原则
D.行政合理性原则
E.行政效率性和行政合法性原则
答案:ACD
4.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行政行为应符合立法动机
B.行政行为必须证据充分
C.行政行为不能超越法定权限
D.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定程序
E.行政行为应符合立法目的
答案:BCD
5.行政应急权力的行使应符合的条件是( )。
A.存在明确无误的紧急危险
B.非法定机关不得行使应急权力,否则无效,除非事后经有权机关作出特别决定予以追认
C.行政机关做出应急行为应接受有权机关的监督,尤其是权力机关的监督
D.法定机关不得行使应急权力,否则无效,除非事后经有权机关作出特别决定予以追认
E.应急性权力的行使应该适当,应将负面损害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答案:ABCE
6.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国务院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
B.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C.各部门规章之间、各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它们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D.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不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
E.各部门规章之间、各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它们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答案: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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