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外销员理论与实务第一章贸易分类三
发布时间:2009/10/16 17:56:31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三、以商品的内容划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贸易)
(1)货物贸易(Goods Trade)
货物贸易又称有形贸易、商品贸易,指各种有形的、看得见的商品的贸易。
(2)服务贸易(Service Trade)
服务贸易又称无形贸易,指国际间各种无形商品即服务的进出口。
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当中指出,服务贸易是指:参见教材。有4种形式:
①跨境提供:从一成员方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方境内提供服务。如一国银
行向另一国借款人提供贷款服务
②境外消费;在一成员方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方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如一国银行对外国人的旅行支票进行支付的服务
③商业存在,通过任何在其他成员方的商业存在提供服务。
④自然人移动:通过在任何其他成员方境内的一成员方自然人的存在提供的服务。
(3)知识产权贸易:是指以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产品作为标的的贸易。
按照WTO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规定:知识产权主要包括:版权(相当于我国的着作权)、商标权、地理标识、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未披露的信息等。
例:按构成国际交换的产品不同来区分,国际贸易分为 (cde)
a、总贸易
b、 专门贸易
c、货物贸易
d、服务贸易
e、 知识产权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