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珠峰网资料 >> 财会金融 >> 注册税务师 >> 正文
2015年《税法二》复习资料:征税对象
发布时间:2009/10/13 5:26:33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征税对象
  (一)征税对象的内容: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得。
  注意理解征税对象和计税依据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他们的计算口径是不同的。所得税是以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的。
  1.生产经营所得:主要理解为主营业务所得和其他业务所得。(包括会计核算的主要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但范围比会计的大)
  2.其他所得:是指纳税人取得的股息、利息、租金、转让各类资产收益、特许权使用费,以及营业外收益等所得。
  (二)征税对象的范围:包括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和境外的所得。但为了避免重复征税,对已经交过所得税的境内所得(从被投资方分回税后利润(股息)和境外所得,单独有税收政策,即第十节的二、三
  【例题·多选题】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下列收入项目中属于生产经营所得的有( )。
  A.加工业务收入    B.出租闲置房屋收入
  C.饮食服务业收入   D.转让非专利技术收入
  【答案】AC
广告合作:400-664-0084 全国热线:400-664-0084
Copyright 2010 - 2017 www.my8848.com 珠峰网 粤ICP备15080520号-20
珠峰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