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湘潭大学座落在毛泽东同志的故乡——湖南省湘潭市,是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共同重点支持建设高校,是全国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湖南省首批招收留学生和国防生的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湘潭大学是毛泽东主席亲自倡办,亲笔题写校名,亲切嘱托一定要办好的一所省部共建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1958年,根据毛泽东主席“想在家乡办一所大学”的愿望,湘潭大学得以创办。同年9月10日,毛泽东同志亲笔题写校名,并嘱“一定要把湘潭大学办好”。在邓小平、华国锋、李先念等中央领导同志的直接关怀下,1978年国务院批准湘潭大学为全国重点大学。1998年,江泽民同志亲笔为学校建校四十周年题词:“办好湘潭大学,为培养和造就高素质人才作出新贡献”。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下,2005年12月17日,教育部、湖南省人民政府签署协议,共同重点支持湘潭大学建设。报考形式:自学考试
考试时间:每年四月、十月考试(每次考四至六科)
学制年限:2年
报考计划:
湘潭大学招生计划
层次 |
专业 |
报考时间 |
考试时间 |
毕业时间 |
专升本 |
人力资源管理、经济法学 |
1月前、7月前 |
4月、10月 |
2年 |
招生对象: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学历起点的社会各界人士或在读大专生。不受年龄、户口限制,免试入学。
招生名额:深圳地区200名。
考试模式:每年四、十月份参加省考委统一组织的考试。
报名办法:1、即日起接受报名(周六、周日照常),每年报考前报名
2、报名时须交齐下列资料:
①免冠一寸照片3张;;
②身份证复印件1张;
③学生证或专科毕业证复印件1张。
3、报读者请认真阅读本简章,一经缴费注册,非本中心原因,不予退费。
毕业待遇: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本科毕业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学信网统一电子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