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招生简章
一、学校介绍
学校的前身是原宜春师专、宜春医专、宜春农专和宜春市职工业余大学。宜春师专的前身是宜春大学,1958年6月10日正式成立;宜春医专的前身是南昌专区医学专科学校,1958年9月25日成立;宜春农专的前身是宜春农学院,1959年6月创办;宜春市职工业余大学创办于1979年。以上四所学校,在其悠久的办学历史中,都为国家尤其是地区经济发展培养了一批又一批合格人才。2000年1月25日,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上述四所学校合并组建宜春学院(以下简称“合并”)。
二、报考条件
报考考生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年龄不限。
报考高中起点达专(本)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和同等学历;应、历届中 专、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注:初中学历者在我中心也可报读)
凡我中心学员均可加20分。
三、报考时间: 全国统考 2010年10月
四、报名办法
报名者(含申请免试入学)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件各2份(A4纸复印),2寸照片(免冠、正面、彩色、蓝底、同版)3张,到中鹏学历教育中心填写《学员报名登记表》。
报考费:100元
五、免试入学及条件:
专科、本科:参加2010年春季全国统一高考和2009年成人高考的考生达到当地教育部门公布的专科录取线的凭成绩单免试录取;
专升本:已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2009年参加全国成人高考专升本考试、参加2010年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达到当地教育部门公布的录取分数线的人员(艺体类除外)凭成绩单可以免试入学。
六、录取交费 选课 注册
录取:凡符合报名条件并被择优录取的学生,宜春学院将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交费:采用现金、刷卡、网上银行方式交费。新生交第一年学费,以后每年交一次。
选课:新生入学,由宜春学院第一年教学计划为学生进行集中选课。
注册:学生正式入学后(通过了入学测试并被正式录取者),在缴纳首期学费后,宜春学院进行学籍注册。
七、毕业及待遇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本科毕业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宜春学院招生简章
学历层次 |
专业名称 |
学习形式 |
学 制 |
高
达
专 |
临床医学 |
业 余 |
3-4年 |
口腔医学 |
业 余 |
3-4年 |
预防医学 |
业 余 |
3-4年 |
护理 |
业 余 |
3-4年 |
药学 |
业 余 |
3-4年 |
医学检验 |
业 余 |
3-4年 |
专
达
本 |
临床医学 |
业 余 |
3年 |
护理学 |
业 余 |
3年 |
预防医学 |
业 余 |
3年 |
医学检验 |
业 余 |
3年 |
(注:2010年录取专业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