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学位申请条件
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和程序
一、 申请学位的条件
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必须具备以下五个基本条件【符合条件者,在毕业(按毕业时间)的下一年申请参加学位主干课程考试,不可提前,也不可推迟,学位主干课程考试通过后方可授予学士学位,每人只有一次机会】:
1. 自学考试本科毕业并获取证书者。
2. ①.护理学专业毕业生:本科段除《英语(二)》之外,其他各科考试成绩的平均分在70分及以上。
②.行政管理学专业毕业生:按粤考委〔2006〕33号文件公布之前的考试计划申请毕业者,除《英语(二)》之外,必考课程各科考试成绩的平均分在70分及以上;按粤考委〔2006〕33号文件调整后公布的考试计划申请毕业者,除《英语(二)》之外,其他科目考试成绩的平均分在70分及以上。
③其他专业毕业生:本科段必考课程《英语(二)除外》,各科考试成绩的平均分在70分及以上者。
3.通过本专业的外语课程考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者。
4.毕业论文成绩在良好以上(含良好)者。
5.参加广东省学位办组织并在中山大学考场举行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者。
二、申请学位的程序
1、个人提出申请
每年的6、7月份由个人向中山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提交参加学士学位的书面申请。申请书内容包括:报考专业、毕业时间、毕业证书号、课程平均分、专业外语课程考试成绩、毕业论文成绩和学位外语成绩;并写清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申请人可以将申请书邮寄或面交到学校自学考试办公室。
注意:学位不申请不受理,过期后果自负!
2、提交申请资料及办理报考手续
我办大约在每年9月份的中、下旬在网上发出报考通知,并将报考通知书邮寄给申请人。申请人须填写“中山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请表”并由所在单位盖章,提交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位外语成绩单和本科毕业生登记表正反两面等资料的复印件,本科段免试科目需交广东省自考办审批的“申请免试课程登记表”复印件或出示有效成绩单的原件并交复印件,交纳报考费等。
3、参加考试
办好报考手续后,申请者参加每年11月份在中山大学进行的学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
4、授予学位及领取学位证书
学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通过者,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后,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考生接到学校通知后(大约在3-4月份),按规定时间由本人到学校自学考试办公室领取学位证书。
中山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