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简介:中央音乐学院建于 1950 年,其前身是二十年代至四十年代的各具特色的几所高等音乐院、系。分别是建于 1927 年的燕京大学音乐系,建于 1939 年的华北大学文艺学院音乐系,建于 1940 年的南京国立音乐院,建于 1946 年的国立北平艺术专科学校音乐系和香港、上海的中华音乐院,建于 1948 年的东北鲁迅文艺学院音乐系等。其主体是南京国立音乐院。 1958 年学院由天津迁至北京,坐落在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原清醇王府旧址(光绪皇帝出生地)。原隶属文化部, 2000 年归属教育部。 1960 年被定为国家重点高等学校, 1999 年被列入国家“ 211 工程”建设学校;是目前全国艺术院校中唯一的一所国家重点高校和“ 211 工程”建设学校。50年来,对我国音乐教育事业的发展承担着重要的责任。
2002年在教育部的批准(教育部[2002]2号文件)下成立了中央音乐学院现代远程音乐教育学院。学院为适应现代文化艺术管理需要,全面提高各级文化艺术事业管理人员的理论素养,培养具备综合能力的艺术管理人才特设置了“艺术管理”专业。
课程目标:
适用对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文化艺术事业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招生对象:报读高中起点专科的学生,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毕业生和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学生需通过考试方可入学。
报读高中起点本科的学生,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毕业生和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学生需通过考试方可入学。
报读专科起点本科的学生,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生。报考学生需通过考试方可入学。
使用教材:教材自学+我院老师辅导+课件学习+网上导学+网上答疑讨论+在线作业+集中考试+毕业论文
可获证书: 在规定学习期限内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实践教学等环节,成绩合格,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和各类学分要求,本科层次需通过教育部组织的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毕业鉴定合格,由中央音乐学院颁发国民教育系列的毕业证书(注明“网络教育”),并报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
符合学士学位条件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及中央音乐学院学位论文管理等有关规定,由中央音乐学院授予相应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