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现是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师资最强的学院之一。发源于湖南师范大学前身师范学院的国文系( 1938 年创办)。现有教授 56 名,副教授 67 名,讲师 26 名;有博士生导师 17 名,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 47 名。是目前湖南省同学科院系中唯一的一级学科博士点授权单位,拥有湖南省唯一一个中国语言文学博士后流动站,拥有国家教育部中国语言文学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也是湖南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拥有 “ 湖湘文化研究 ” 国家 “211 工程 ” 重点建设学科。同时,文学院是湖南省高教自考“汉语言文学(即中文)和”“涉外秘书学”专业的主考单位。
专业设置: 汉语言文学
主要课程: 古代散文专题、古代诗歌专题、古代小学专题、现代文学专题、新时期文学专题、外国文学专题、美学、现代汉语专题、古代汉语专题、中学语文教学论、毕业论文等课程。
录取: 参加全国成人高考(语文、政治、外语三科),成绩达到录取分数者,按我院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
学习安排:
自学与集中面授相结合,面授由师大文学院派出教师集中授课,一般安排在寒、暑假进行,少量函授学习安排在春秋两季面授。
毕业待遇:
学员按教学计划学字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合格,颁发湖南师范大学相应层次的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本科学员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学位授予条件,通过学位英语考试,授予学士学位。
就业前景: 主要培养具有较为深厚的汉语言文学专业基础,能够胜任汉语言文学教学与科研以及在国家机关、 新闻 文艺出版部门、企事业单位从事文化传播、宣传等实际工作的中文专业人才。
报名时间: 各学习中心可随时预报名。
报名条件: 高升专,须具备高中或同等学历以上文凭;专升本,须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凭。
报名手续: 准备证证件复印件及报名照片(近期同底版一寸和二寸照片各 6 张),填写报名登记表,审核证件原件,缴纳报名费